导读:2020年12月12日,一场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高层论坛上,由国内多位知名生态环境法学专家牵头的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正式亮相。全稿分为7编、41章、1029条——总则编、污染防治编、自然生态保护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编、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编、应对气候变化编。
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出台,据说就是按照环境法典的思路来起草的。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在内的数十部法律,关于环保立法法典化的声音一直都在。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就表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能更好地回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内在要求,有助于解决生态环境法制碎片化问题,推动环境法制系统化。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忠梅称,“编纂环境法典是几代人的梦想”,“中国的环境法典编纂正当其时”。 2020年12月12日,一场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高层论坛上,由国内多位知名生态环境法学专家牵头的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正式亮相。全稿分为7编、41章、1029条—— 总则编、污染防治编、自然生态保护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编、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编、应对气候变化编 “编纂环境法典,应当特别关注法典内容的规范性、相关性和一体多面性” 专家建议稿针对①相关环境标准不清晰;②信息不透明;③政府对于环境的财政投入不够等问题给出了回应,更是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单列成章,新增跨行政区域协调机制的相关规定等,以进一步支持环保工作的开展。 吕忠梅教授曾就我国环境法典探索深度分析过,包括对国外法典的研究。如《瑞典环境法典》,2018年出台,有近500个条文,专家认为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实质编撰意义的环境法典”。 另外,《法国环境法典》《意大利环境法规》《菲律宾环境法典》《德国环境法典草案》等都在研究和分析范围内,以此为参考进行我国环境法典的编纂。“这是一个双线并行的研究,一条线是翻译并研究外国法典,另一条线是研究中国自己的法典”。 而环境问题本身就具有独特性和复杂性,所以环境法典的编纂即使有参照也是个庞大的工程。 甚至,吕忠梅教授还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窦海阳,就民法典“绿色化”与环境法典的调适进行了解读。 民法典与环境法典应当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共治”,这是本次研究的主基调。即,一方面是民法典通过妥当地融入环境保护理念以实现其应尽的环保功能,另一方面是环境法典通过相关规则的设置以实现与民法典整体的无缝衔接。 业内专家表示,无论是从理论研究、法治实践,还是从公共参与、社会需要等角度考量,我国环境法典编纂的条件都已经基本具备。站在“十四五”的门口,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的亮相,或预示着另一个环保新阶段的展开。